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和儲備局、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2025年版)》(國糧糧規〔2025〕180號,以下簡稱預案(2025年版))?,F就預案(2025年版)起草考慮、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什么是最低收購價政策?
2004年,《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施行,明確在糧食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目前,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品種有小麥、稻谷。國家有關部門公布最低收購價格水平,制定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明確操作要求。
每年新糧上市后,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及時在符合條件的地區啟動執行預案,中儲糧集團具體組織開展收購工作。政策實施以來,在保護農民利益、穩定市場預期、促進糧食生產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制定預案(2025年版)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糧食流通形勢發生新變化,市場主體購銷行為出現新特點,相關涉糧法律法規、制度辦法陸續出臺。為順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優化最低收購價糧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需要完善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三、預案(2025年版)包括哪些內容?
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重點圍繞最低收購價糧收購統籌組織和操作執行,明確工作流程、責任分工等具體要求。預案(2025年版)共二十三條,主要分為四部分。
一是總體要求,包括預案執行省份和時間、收購價格、質量要求、糧權所屬、政策執行主體等;
二是操作運行,包括預案啟停、收儲方式、庫點確定、掛牌收購、平倉驗收、儲存銷售、財務政策、數據報送等要求;
三是責任劃分,包括部門分工、地方責任、違規處理等;
四是附則,包括新老糧政策銜接、施行時間、解釋部門等。
四、與上一版預案相比,預案(2025年版)主要有哪些調整?
上一版預案2018年印發實施,預案(2025年版)主要作了以下調整:
一是優化調整收儲方式。預案(2025年版)明確,中儲糧集團優先使用自有倉容收儲,自有倉容不能滿足需要時可租用糧食倉儲設施,對租用庫點視同自有倉房管理,并對收儲的最低收購價糧安全承擔全部責任。收儲庫點須具備實施動態遠程監管、糧情在線監控等條件,納入中儲糧集團信息化管理范圍。
二是進一步明確相關方面責任。預案(2025年版)明確,中儲糧集團承擔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主體;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承擔最低收購價糧監管主體責任,相關垂直管理局承擔具體監管責任;相關省級人民政府協同落實最低收購價收儲政策,做好銷售出庫工作,承擔屬地協同監管責任。
三是優化預案啟動和停止規定。最低收購價預案啟動以價格為觸發條件。預案(2025年版)與最低收購價格水平銜接,明確監測的價格為“糧食到庫收購價格”,并對價格采集的科學性、準確性提出要求。同時,細化了預案停止條件和操作程序等。
四是做好政策銜接?!吨腥A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頒布實施,《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修訂出臺,糧食流通統計調查、財務處理、質量管理、租倉管理等相關制度辦法更新完善,均對最低收購價糧管理等作出新的規定,預案(2025年版)相關條款與之做好銜接。同時,明確以前年度收購的最低收購價糧,按當年執行預案及相關政策文件進行管理和監督。
特別聲明